一、总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要求,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按照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 号)第三章第四条至第七条执行。
三、计分办法
各年级学生的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学习成绩*30% + 科研成绩*60% + 潜力评分*10%
(1)其中学习成绩按照研究生期间应修学分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习成绩=
(2)科研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科研成绩将按研究生类别进行归一化)
科研成果:取得科研成果的,按表1进行计分。论文需正式发表,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科技处《9728太阳集团期刊分级要目》),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授权发明专利只统计署名前5且在学生中排序第1的成果。注:论文在online上看到,以论文标题实际刊出的日期为准(成果认定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表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序号 |
成果类别 |
分值 |
1 |
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学术论文 |
1200 |
2 |
A1类期刊论文 |
200 |
3 |
A2、A3类期刊论文 |
100 |
4 |
B类期刊论文 |
60 |
5 |
授权发明专利 |
50 |
6 |
C类期刊论文、发表SCI会议论文 |
30 |
7 |
D类期刊论文 |
20 |
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每项按表3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集体成果或竞赛的加分,根据学生排名位次按表2计算权重系数。加分者应上交有关学科竞赛的奖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表2排名位次的权重系数标准
排一 |
排二 |
排三 |
排四 |
|
1 |
1 |
|||
2 |
0.70 |
0.30 |
||
3 |
0.60 |
0.25 |
0.15 |
|
4 |
0.50 |
0.25 |
0.15 |
0.10 |
表3学科竞赛加分(不超过2项)
获奖等级 |
国际竞赛 |
全国竞赛 |
省部级竞赛 |
|
一 |
30 |
20 |
10 |
|
二 |
20 |
10 |
7 |
|
三 |
10 |
7 |
5 |
|
鼓励奖 |
5 |
4 |
3 |
(3)潜力评分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给出。
(4)所有参评学生的应修学分中应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5)学术型研究生至少要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C类(含)以上的论文。
3、所有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荣誉称号须附相应真实材料证明,统计时间为自入学至研究生院当年指定的时间(成果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五、附则
所有规定以学校研究生院当年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9728太阳集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