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9728太阳集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9728太阳集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各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确定并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一志愿考生进入各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见《9728太阳集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2.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9728太阳集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有效注册章)、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调剂生);往届生: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4)本人手写签名的《9728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5)政审函调表原件 (附件2)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6)本人手写签名的9728太阳集团2023年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见附件3);
(7)复试费 100元。
注:
i.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ii.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iii.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iv.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1-6)均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需要出示
复试个人陈述表(附件4)请详细填写,该表格需要在面试环节使用。
2.复试时间、地点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比例
学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300%。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由笔试、面试组成。
1.专业笔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考核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本人确认全部回答完毕且无补充的,经考官确认后方可结束面试;
(2)专业复试小组成员5人(含组长1人),另配置招生秘书1人;
(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考生随机选择试题: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1道英文题和4道专业开放题;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4道题(含1道英文题);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4道题(含1道英文题)道题;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4道题(含1道英文题)道题;个人自述;考生答题,如果考生抽到的题不会则不再换题;
(6)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30分;
(7)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的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面试过程一般为:①个人陈述(中英文),离场前提交个人陈述表;②随机抽取试题;③用中文回答中文问题,用英文回答英文问题;④面试小组可根据学生陈述情况提问,学生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问等。
3.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见附件3),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1.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为准。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
满分500分制的最终成绩计算办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满分300分制的最终成绩计算办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同一专业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复试中,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45分(不含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8.学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9.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10.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
1.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9728太阳集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结束后,考生在学院网站查看成绩公示。
(十)调剂工作办法
1.调剂要求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7100)只接收统考科目是数学一的考生。
(3)我院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我院不接收未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考生。
(4)优先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和内容完全相同的考生,或在我校一志愿复试中考核合格的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
(6)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7)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8)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9)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服务系统拟于2023年4月6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后续通知为准),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 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学院以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300%,由各学科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复试办法同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
(十一)复试监督
学院研招办:010-68984431,20120712@btbu.edu.cn
学校研招办: 010-68987086, btbuyjs@163.com
学校监督检查室: 010-68984687,jw@pub.btbu.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010-82837456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附件:
6.考场规则
9728太阳集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