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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8太阳集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政策

9728太阳集团根据《9728太阳集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政策。

一、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确切时间以学院网站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9728太阳集团拟接收调剂生的专业信息及名额如下。

学术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调剂名额

学术型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7100

2

学术型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3

学术型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04

3

二、调剂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无笔试),使用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三、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7100)不接收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

3.我院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我院不接收未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考生;

4.我院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我院不接收“395”或“396”联考的考生;

6.我院不接收非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7.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由各学科复试小组确定;

8.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学院以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由各学科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9728太阳集团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2年4月6日开放。所有调剂考生需要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系统相关操作,如不按时完成相关操作的考生,将取消其资格,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2022年4月6日00:00

系统第一次关闭时间:2022年4月6日12:00

4.考试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学院将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出“参加复试”的通知,请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之内(以系统时间为准)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参加复试。若接到复试通知后,不按时完成相关操作的考生,将取消其资格。

五、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自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后,应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接到学院联络后及时按要求回复本人真实情况。如考生在复试前1天内仍未收到学院联络的,请务必主动联系学科联络员或学院考务组010-68984431。考生因手机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联系且考生未及时主动联系学院,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复试资格,未能正常参加复试或影响考试过程效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登录线上复试系统上传材料

考生实名登录线上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审查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同时,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

登录系统后,考生上传复试所需材料: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以及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简介(应届生必填)或目前从事的工作、获得的科研成果、业绩的奖励、发表的论文、从事科研课题等介绍(往届生必填);④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⑤研究生复试健康状态自主申请表;⑥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一般应在复试前一天完成复试系统材料上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传要求材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告知学科联络员,并保持沟通。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联络学科或学院,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参加复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复试前准备工作

(1)选择安静、整洁、独立、封闭的房间作为网络复试考场。

(2)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或智能手机,一台设备(第一摄像头,建议用电脑)从考生正面拍摄,用于和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交流,另一台设备(第二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电脑端仅支持Windows系统)。须备有麦克风、摄像头等可进行正常视频通话的设备,开考前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考生使用摄像头查看四周环境,包括桌面。

(3)安装并调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软件。

(4)安装并调试腾讯会议(备选系统)。

(5)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6)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4.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1)网络复试时,考生要衣着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考生本人正对第一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第一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复试全程不得使用耳机。要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桌面上只能放置一只黑色签字笔和一张不超过A4纸张大小的白纸。要保证考试环境光线充足,不得虚化背景及使用美颜效果,不要反光。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复试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不得擅自关闭音频设备。同等学历考生笔试时务必保持安静,如有问题可单独向工作人员报告。复试时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成绩。

第二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第一摄像头”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前360度展示个人复试环境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考试期间如有需要请根据复试组要求配合环境检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否则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成绩,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未按指令操作而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严禁考生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违反规定者取消复试成绩,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复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过程中将手机通话功能关闭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避免干扰复试,影响复试效果。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7)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15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8)复试过程中请确保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WiFi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9)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请在复试开始前1天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无误后,学院按要求上报学校,学校将协助考生解决困难。

(10)复试时间安排以我校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1)正式复试前,学院将分批分次组织网络复试测试演练,考生务必按时参加,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 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网络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教育部文件中关于初试的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2)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3)由他人协助复试的;

4) 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5)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6)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7)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6.考生在线测试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考生提前准备好适用双机位监视的远程复试所需要的电脑和手机,学院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保证复试当天考生顺利进行。

(二)复试比例

学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

(三)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知识材料审核(考生上传系统)

2.线上远程面试考核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本人确认全部回答完毕且无补充的,经考官确认后方可结束面试;

(2)专业复试小组成员5人(含组长1人),招生秘书(兼考生联络员)1人,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助理1-2人;

(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考生个人自述后,系统线上随机发送试题;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1道英文题和4道专业开放题;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4道题(含1道英文题);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4道题(含1道英文题)道题;如果考生抽到的题不会则不再换题;

(6)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30分;

(7)面试过程一般为:①学生个人陈述;②复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③考生用中文回答中文问题,用英文回答英文问题;④面试小组可根据学生陈述情况提问,学生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问等。

3.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1.复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7.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

(七)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8.学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9.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

1.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看各专业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结束后,考生在学院网站查看成绩公示。

3.研招办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网站(www.btb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监督

学院研招办公室:010-68984431  邮箱:20120712@btbu.edu.cn

学校研招办: 010-68987086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010-6898468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010-82837456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9728太阳集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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